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公开考核招聘教育教学
研究人才公告(一)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是海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基础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教育政策、学校管理、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管理,以及全省基础教育学校的校(园)长与教师培训的管理与监督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育教学研究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研究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通过考核招聘录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有4个,共4名:教育政策研究岗位、高中语文教研员岗位、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德育教研员岗位各1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应聘报名
(一)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招聘受理邮箱:newhy0898@sina.com。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考核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个人照片(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合成一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有,合成一张)。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合成一张)、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岗位聘用证书等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招聘受理邮箱。
3.注意事项:
(1)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2)学科教研员岗位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供报考所需材料,招聘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因材料不齐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准备好报名材料的原件,以便查验,否则将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按资格审查、业绩考核、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五个环节进行,各环节的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考核。其中,业绩考核、面试考核的成绩采用百分制,两者均合格的才能计算综合成绩,业绩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一)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资格审查无人合格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是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既往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教育观念、工作业绩、教研能力、科研成果、表彰与荣誉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业绩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60。
1.业绩考核成绩达到80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2.业绩考核成绩达到80分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以3:1为比例,在业绩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核名单。合格人员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考核名单。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考核
以现场面试或“云面试”(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工作、组织管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岗位适应能力,并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考核合格分数为80分。每个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员比例低于3:1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察。
(五)考察
1.每个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可延期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最迟延期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资格审查、业绩考核、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以公告或公示的形式发布在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门户网站(http://www.cerhy.com)上,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结合国家以及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琪,电话:0898-36652786,1510306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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