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技能等条件。
(二)有关说明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前,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开始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对象须于2021年8月20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可以兼报相同学科的乡村教师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定向岗位的其中一项(具体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师范类: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毕业所学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可报考历史与社会或道德与法治学科。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
2.非师范类: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对应,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教师资格不相对应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岗位及指标
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110名,其中乡村教师定向岗位6名,特校教师定向岗位10名;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2名,其中乡村教师定向岗位6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四、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31日9时-6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31日9时-6月4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请在“生源地”一栏填写“原户籍地”。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高校及所学专业时要注明是否师范类;若兼报相同学科定向岗位的,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最后注明:2020年6月兼报乡村教师定向岗位或2020年6月兼报特校教师定向岗位。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和学科。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2.计划调整及改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若心理健康岗位比例不足将调整为中小学语文岗位,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和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 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6月20日9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中小学岗位(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除外)、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科学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
报考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0日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兼报特校教师定向岗位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划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未上,再按定向岗位的招聘指标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资格复审对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在平阳教育网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至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城南校区(昆阳镇昆鳌路287号)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确认。
①下载打印的《2020年平阳县教育系统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③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没有上述资格证明的本项可以不用提供材料。
④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面试)60分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中小学体育:口令、队列、队形(15分);自编徒手操(15分);技巧(10分);球类技能展示(排球垫球、全场运球投篮、足球技能技巧三个体育项目自选两个)(20分)。
中小学美术:国画小品(10分);人物速写默写(15分);静物色彩默写(15分);纸工制作(10分);口述纸工制作构思及意图(10分)。
中小学音乐:声乐歌曲清唱(15分);钢琴背谱演奏(15分);自弹自唱(20分);个人特长展示(10分)。
学前教育:儿童故事即兴讲述(15分);儿童简笔画(15分);即兴自弹自唱(15分);舞蹈表演(15分)。
3.试课(面试)规程、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发布通知。
4.入围试课(面试)的人员放弃试课(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①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③试课(面试)成绩高分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以最终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乡村教师定向岗位或特校教师定向岗位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按照特校教师定向岗位指标划定进入面试的,不得参与非定向岗位竞争)。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教育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2.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聘用对象落实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原则上实行到城镇学校见习一年的制度。
六、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录用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遇小学岗位已满、初中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空缺的初中岗位可由具备小学岗位条件的录用人员来选择。录用为乡村教师定向岗位或特校教师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今年乡村教师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上发布,请报考对象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九)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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