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至50万元。对包含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人群,按照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范围内按实给予全额贴息。
3.创业社保补贴
包含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人群从事创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4.创业场租补贴
对包含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人群、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租用场地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元/平方米·天标准内给予按实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按0.5元/平方米·天标准内给予按实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包含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6个月内在台州实现创业就业的,由培训申请地政府给予1200元、1600元创业培训补贴(初创3年内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上述标准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就业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在台州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实训,取得合格证书并在台州创业或就业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就业地政府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7.创业大赛奖励
对获市级创业大赛优秀选手最高可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省级创业大赛选手最高可给予5万元的奖励。
“2015年,我市新增大学生创业513人;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新增大学生创业236人,新增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为603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局创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项创业扶持政策并举,在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同时,也带动了社会就业,“上半年我市已向64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解决他们的创业资金,并组织812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同时,已有137位高校毕业生领到了创业相关补贴,合计总额124.83万元。”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最高可领500元/月补贴
除了创业方面的一系列补贴外,我市也通过不断升级优惠政策,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1.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除外)和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成长性较好的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其中,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月的补助;对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350元/月的补助;对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250元/月的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城乡低保户、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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