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20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山市工程建设技术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共2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2日后出生;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12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如下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岗位代码后两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发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邮箱:zjjrsk88337756@163.com。

①填写清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及电子版(见附件2,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⑤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须显示清晰、完整。

(2)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12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电话通知考生并通过考生预留邮箱发放准考证。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加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谈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面谈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谈。面谈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用现场测评方式进行,面谈成绩在面谈结束后宣布。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谈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通知。

2、结构化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则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工作。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等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总成绩=面谈成绩×60% + 结构化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面谈、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工作。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谈及面试环节。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四)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咨询电话:0760-88337756(戴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0760-88337693(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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