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晋安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我区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晋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查询。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4月6日(报名第一天)。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之间。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报考者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9日18: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4月6日8:30至4月10日18:00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陆报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申诉时间:考生申诉及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2:00(4月9日报名的考生,须在申诉时间截止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笔试

1、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2、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2)不能加分的情形:上述加分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3)加分需满足的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间地点将于4月19日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4月30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四、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二楼)进行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等信息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进行公示。

5、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晋安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历;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由福建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或统筹安排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上述基层项目福建省生源高校毕业生。

6、福建省生源是指:学籍在福建省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十、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及本次招聘考试政策咨询问题由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83924090 监督电话:0591-83646163

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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