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 2015111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0

一、职位
1、景区讲解员(若干)
2、销售员(2名)
3、文秘(若干)
4、舞蹈演员(若干)
二、月薪
1、景区讲解员面议
2、销售员2000元+提成
3、文秘2000-4000
4、舞蹈演员2500-4500
三、岗位要求
1、景区讲解员
118—3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2)形象良好,性格开朗,服务意识强;
3)有良好的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5)对内导工作具有一定的兴趣。
2、销售员
118-35岁,女性,中专及以上学历;
2)性格开朗、形象良好,有团队协作意识;
3)熟悉电脑操作,能操作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
4)有导购促销经验者优先考虑。
3、文秘
1)男女不限,年龄21-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外表形象端装大方;
2)具有一定的中文文笔写作水平,熟悉各类式公文写作,熟练使用 ,  各种电脑办公软件;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需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抗压能力。
4、舞蹈演员
118—27岁,男女皆可,身高:女160cm以上,170cm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
2)性格开朗,形象良好;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部门领导,有吃苦耐劳精神;
4)必须在景区工作一年以上;
5)有舞蹈基础或有过模特经验者优先考虑,可培训上岗。
四、岗位职责
1、景区讲解员
负责景区讲解工作。
2、销售员
负责台湾精品店销售工作。
3、文秘
1)直接为副总提供文秘服务;
2)确定并安排会议时间;
3)负责会议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4)负责景区通知、公告等文件的起稿、发文工作;
5)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4、舞蹈演员
负责景区舞台表演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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